发文单位:百色市投资促进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30日 |
标 题:关于印发《百色市投资促进局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百投促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4日 |
关于印发《百色市投资促进局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局各科(室):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百财资〔2022〕23号)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局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百色市投资促进局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百色市投资促进局
2022年3月30日
百色市投资促进局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百色市资产管理领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百财资〔2022〕23号)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局顺利开展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财政局“统一要求、统一步骤、分级实施、确保成效”的原则,组织开展本次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为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专项整治整改。提高认识,聚集重点,细化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落细落到位,解决资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二、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林 杨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 勤 局区域合作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唐国斌 局投资促进二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郭艳波 局项目管理科科长
黄肖玲 局投资促进一科科长
吴祖懿 局综合法规科科长
杨秀团 局办公室主任
苏弘艳 局信息产业科科长
黄斯湘 局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出纳
马玉玲 局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杨潇莹 局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会计
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和财务人员负责在今年固定资产盘点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领域专项整治的原则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科室的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由财务人员汇总审核后,按要求上报有关数据材料。
三、工作小组职责
工作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做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和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清查盘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的,要加强沟通并及时汇报领导,专项整治。
四、工作重点
根据财政部要求,重点整治国有资产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等七个方面共29类突出问题。具体如下:
(一)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一是资产闲置仍租入同类资产;二是资产出租仍租入同类资产。
(二)违规购置、处置资产。一是未按规定编报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履行新增资产配置程序或超出批复内容配置资产;二是申报新增资产配置提供虚假资产存量信息、使用情况等材料;三是未经批准超标准配置资产;四是资产闲置仍新购同类资产;五是超过规定权限处置国有资产;六是采用弄虚作假等方式低价处置国有资产;七是未经批准非公开处置资产,暗箱操作等。
(三)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一是出租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二是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三是资产处置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四是资产出租未按规定公开招租;五是出租价格背离市场公允价格;六是超过租期后未经批准继续出租;七是未经批准利用财政资金对外投资;八是违规投资期货、股票,购买企业债券、各类投资基金和其他形式的金融衍生品等;九是在国外贷款债务尚未清偿前利用该贷款形成的资产对外投资;十是利用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未按规定履行资产评估程序;十一是资产处置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四)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一是资产收入未按规定及时上缴;二是多收、少收、不收资产收入;三是截留、占用、挪用、坐支资产收入;四是侵占、私分、隐匿资产收入。
(五)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一是存量资产账实不符;二是新增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三是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或登记在固定资产等其他科目。
(六)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一是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二是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公共基础设施等。
(七)其他问题。地方财政部门认为应当纳入的其他问题。
五、工作步骤
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2月到8月。2022年8月底前完成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科室复查、总结报告等阶段性工作,并同步着手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时间:2022年3月30日前)
按照百色市财政局专项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以及审计监督、财政监管、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有关方面发现的问题,研究确定本单位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制定我局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开展自查自纠。(时间:2022年4月10日前)
按照我局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就立即整改,及时整理有关工作台账,并向百色市财政局第五专项整治小组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审计监督、财政监管、财会监督等有关方面移交线索要逐一核查。对查出问题实行清单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三)定期评估报告行动成效及影响。
在制定方案、自查自纠等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7日内,向百色市财政局报送本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等,将有关情况报送百色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四)报告专项行动情况。(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
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向百色市财政局第五专项整治小组报送本单位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及工作台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是对专项整治行动重大意义的认识;二是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安排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查处的各类问题、追责问责和案例通报情况;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情况;五是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六是相关意见或建议;七是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完善制度办法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要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查处问题,持续完善一批规范管理、推进改革、优化制度的政策制度,加强资产使用管理,进一步落实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制和各项资产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充分依托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优势,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识资产管理领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是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建设廉洁政府、提升财政效能的重要保障。各科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领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的重大举措;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具体的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行动任务和责任,细化行动工作流程,规定行动时间节点,提出整治要求,推动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办公室要做好本部门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科室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涉及重要紧急情况的,及时向百色市财政局第五专项整治小组报告。
(三)及时报送。要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于2022年4月2日、5月2日、6月2日、7月2日前向百色市财政局第五专项整治小组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详细填报并定期报送资产管理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即《资产管理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2022年7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报告及《资产管理领域问题查处和整改台账》。
(四)严肃纪律。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单位的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给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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